新笔趣阁5200 > 穿越小说 > 流放傻妃杀疯了:空间在手仇家跪着求 > 第一百一十四章  他到底是谁
    楚云衡回过神,看了眼天色。月亮已经悄悄爬上了天空,院子里飘来阵阵饭香。

    “也好。”他淡淡道。

    暗二眼睛一亮,飞快地跑去打招呼。他早就对沈家的饭菜好奇得紧,连蛮子打来都挡不住孟西北吃饭的劲头,那得多香啊?

    夜风轻拂,带着槐花的香气,还有远处传来的阵阵笑语。楚云衡站在院子里,望着天上的月亮,心中思绪万千。

    那些尘封的往事,那些未解的谜题,还有那个始终萦绕在心头的问题——他到底是谁?

    月光如水,静静地洒在他的肩头,仿佛要为他洗去所有的迷茫与困惑。但他知道,真相永远不会那么简单。

    就在这时,院子里传来一阵脚步声。孟西北走了出来,手里还拿着那枚玉佩。

    “云衡,”他开口道,声音沙哑,“有些事情,或许不该让你知道。但既然你来问了,我就告诉你一个地方。”

    楚云衡转身,目光灼灼地看着孟西北。

    “寒陵城外,有一座废弃的庙宇。”孟西北缓缓说道,“二十年前,你母亲留下了一些东西。”

    楚云衡的瞳孔微微收缩,心跳不自觉地加快。

    “那里,或许能找到你想要的答案。”孟西北说完,将玉佩递还给他,“但记住,有些真相,知道了未必是好事。”

    楚云衡接过玉佩,感受着掌心传来的温度。他知道,自己的命运,或许就要在这里,迎来新的转折。

    沈家。

    沈家的粮仓几乎被洗劫一空,只剩下些零星的口粮。破败的木门歪斜着,地上散落着被蛮子踩碎的谷物,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霉味。

    这些残存的粮食放在平时,勉强够一家人度日。可如今多了邻居和林夫人一行人,就显得捉襟见肘了。孟氏站在粮仓门口,眉头紧锁,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衣角。

    沈长菱早有准备,趁着午饭后众人休息的空档,悄悄溜进地窖。阴暗潮湿的地窖里,她蹑手蹑脚地在角落放了一袋米和一袋面,又零零散散地撒了些菜和咸肉在地上。泥土的气息混合着霉味扑面而来,她不由得皱了皱鼻子。

    这般布置,倒像是蛮子匆忙之间没来得及搜刮干净。沈长菱满意地打量着自己的杰作,嘴角勾起一抹狡黠的笑意。

    孟氏正在厨房里翻箱倒柜,为晚饭发愁。锅碗瓢盆碰撞的声音不绝于耳,她的脸上写满了焦虑。

    “伯母,我去地窖再找找吧。”沈长菱适时出现在门口,语气轻快。

    孟氏抬头看她,“那地窖都翻过多少遍了,还能找出什么来?”

    “试试看嘛,说不定有惊喜呢。”沈长菱眨了眨眼,转身就往地窖跑。

    不一会儿,她提着米面上来,脸上带着几分得意,“伯母,你看我找到什么了!”

    孟氏狐疑地打量着这些粮食,昏暗的光线下,她的目光格外锐利,“当真是从地窖里找到的?”

    “那可不!”沈长菱拍了拍衣服上的灰尘,“墙角还有些菜呢,估计是蛮子走得急忘记带走的。”

    孟氏将信将疑,放下手中的活计,亲自下到地窖查看。沈长菱带着她往偏僻处走,指着地面上的蔬菜说道,“瞧,我说的没错吧?”

    “咦,这儿还有块咸肉!”沈长菱故作惊喜地叫道,蹲下身子拨开泥土。

    孟氏凑近一看,果然在泥土里发现了一块咸肉。她心疼地拍了拍上面的灰,叹气道,“这帮该死的蛮子,要不是这肉被踩进泥里,怕是连这都不会给咱们留下。”

    俩人沉默了一会儿,孟氏轻声说,“罢了,今晚痛痛快快享受一顿,明日再想办法。”

    正说着,暗二蹦蹦跳跳地跑来,一张小脸红扑扑的,眼巴巴地表示想蹭饭。他的衣服上沾着草屑,显然是刚从外面玩耍回来。

    沈丰年爽快地应下,“这有什么,等会儿一起吃!”说着,还揉了揉暗二的脑袋。

    孟氏闻言,顿时觉得压力山大。她瞪了一眼自己这个不靠谱的小叔子,“光说不行,你快去村里看看谁家还有鸡,买两只回来。这么多人在,总得有个硬菜。”

    沈丰年接过大嫂递来的钱袋,屁颠屁颠地去了。

    趁着这个空档,沈长菱悄悄溜进厨房,往菜筐里偷偷塞了几个金薯。这可是她的杀手锏,足以让所有人大吃一惊。她的手指轻轻抚过金薯粗糙的表皮,嘴角勾起一抹神秘的笑意。

    到了做饭时,她寸步不离地守在厨房。桂花几次想帮忙都被她婉拒,只说自己一个人就够了。灶台上的火焰跳动,锅里的水渐渐沸腾,蒸汽氤氲中,沈长菱的身影显得格外专注。

    “咦?这是什么?”她假装惊讶地拿出金薯,故意提高了声音。

    孟氏闻声看来,眉头微蹙,“这黄疙瘩是什么东西?”她伸手接过来,翻来覆去地打量着。

    “这叫金薯,是我从商人那儿买的。”沈长菱一脸天真地解释,“听说可以切丝炒,也能和肉一起炖,外族人都把它当主食呢!”

    孟氏将信将疑地捏了捏手中的金薯,“当真能吃?”

    “要不咱们试试?”沈长菱建议道,眼睛亮晶晶的,“和鸡一起炖应该很香。”

    “还是别冒险,万一不能吃岂不是浪费了鸡肉?”孟氏犹豫道,“你说切丝炒,那就先这么试试。”

    趁着孟氏出去和林夫人说话的空档,沈长菱麻利地切了些金薯块放进炖鸡的锅里,剩下的切成丝炒了一盘。厨房里很快飘出诱人的香气,引得院子里的孩子们频频探头张望。

    晚饭时分,众人分两桌而坐。沈丰德带着小孩和侄子回家招待人,他们刚从外面回来,身上还带着夜风的凉意。

    “这是什么菜?”沈丰德看着那盘金黄的金薯丝,忍不住问道。灯光下,那道菜散发着诱人的光泽。

    孟氏笑着解释,“是长菱买的新鲜物件,叫金薯。”

    楚云衡放下筷子,仔细打量着这道菜。他在京城见多识广,却也是头一回见到这种食材。那双深邃的眼眸中闪过一丝好奇。

    “大家先尝尝。”沈长菱笑着说,目光在众人脸上扫过,“好不好吃,吃过就知道了。”

    众人纷纷动筷,沈长河第一个尝到,眼睛顿时亮了起来。他连忙又夹了一筷子,脸上露出惊喜的表情。

    林夫人向来食量不大,今日却破天荒地多吃了几筷子,连连称赞。她优雅地擦了擦嘴角,目光含笑地看向沈长菱。

    饭后,沈丰德单独叫来沈长菱询问金薯的来历。

    沈长菱压低声音,神秘兮兮地说,“大伯,这东西不简单。它不但能当主食,最重要的是,一亩地能产五千斤!”

    此言一出,满座皆惊。烛火剧烈地晃动了一下,仿佛也被这个数字震惊。

    “当真?”沈丰德霍然起身,椅子在地上发出刺耳的摩擦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