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呃……别误会,我只是想确认下,是不是在做梦。”我又摸了摸自己的脸,很肯定的点头,好像还真是真的。
他不满的问我为什么不掐自己,我就纳闷了,这得多低的智商,才能问出这么蠢的问题来了,掐自己,那不得疼吗,而我,最害怕的就是疼啊。
本以为一场撕逼免不了了,结果他居然咧嘴笑了,吓的我一个不稳,这次是真的摔了。
他叫刘堂,我差点问这是不是隔壁老王起的名字,留堂?有这么祝福自己儿子的吗,为毛我就想起接盘侠呢,他估计也知道自己名字不咋样,不好意思的笑笑,又很周全的报出了自己的警衔,还让我看了警员证,亲自给我倒了温水,这才坐在我对面的沙发上,说想就王小红的案子跟我谈谈。
“这是询问,还是审讯?”我喝了口水,又舔了舔嘴唇,干裂感终于是不见了,舒服的直想哼哼。
他诧异的问我这两样有区别吗?我暗叹了口气,也是,在警察眼里大概真的是一样的,但对我完全不同好吗。
询问,我有权不回答,也可以自由的表达情绪,可要是审问,我就不用谈人权了,直接有什么说什么,还得考虑人家肯不肯相信好吗。
“那就算是友好的审问吧。”他笑着拿出记录本,说审问吧,是任务,但让我不要有心理负担,居然难得好脸色的说真正的审问也不是一个人可以进行的啊,所以吗……说着,还故作调皮的眨了下眼睛。
我瞬间被雷的外焦里嫩,一个凶巴巴的人线条僵硬的总看着你笑,估计谁都发毛啊,我摸了摸脖子,怀疑自己是不是有被害妄想症了。
不过当他意有所指的问起我上面是不是有人的时候,我就秒懂了,这颗不安的心也算是放下了,敢情是秦家主比较给力,从上面动了手脚。
彼此都没有较劲的心思,我们谈话很顺畅,他也没有打断我的叙述,听完之后,仔细的看了一遍纪录,甚至还主动帮我完善了几处漏洞。
“你先休息一下,我去给你办个手续,一会儿送你回去。”他合上本子,很气的冲我点头。
“我好歹也认识王小红,她死了我挺难过的,可不可以告诉我到底发生什么了?”我犹豫了一下,还是提出了希望,虽然他不同意,我自己也会去查,去看,但毕竟要耗费很多时间,而且没有了王少的帮忙,万一这案子已经列为机密了呢,我就看不到了。
他也就迟疑了几秒钟,就把本子放在了茶几上,还轻轻拍了拍,然后说了句大概要一个小时之后回来,我兴奋的心都要跳出嗓子眼儿了,这是明显放水的意思啊。
他刚出去,我就扑过去打开本子,果然跟我猜的一样,里面有之前王小红案子的所有详情……
果然,他们之前根本没有考虑过王小红这个人,更不可能有什么预先跟踪的事,真的是因为那个报警电话,当时电话喊的太急迫,也很像真的,加上接电话的是个新人,没什么被折磨麻木的经验,所以赶紧上报了。
技术部门给出地址之后,就不能不去了,不过当时也是觉得,最多也就是个家庭纠纷,或者邻里打闹什么的,没想到居然死人了,而且那么快的速度,也没看到凶手的影子。
从上面记载的方向上看,警方是真的尽力了,要不是我预先知道点情况,最多也就只能想到这些方面,监控看过了,里面没有出现过任何可疑的人,案发前后的一个小时内,就只有一个不是小区业主的人进入过,可那是来走亲戚的,已经得到了证实,而且进入的也不是王小红所住的单元。
也走访了王小红的邻居,当时在家的有五户,一共十三个人,居然没有任何人听到可疑的声音,见到过可疑的人,唯一的两个,还是后来看到照片的时候,才说是见到过我,本子上还特意画了重点号,之所以调查我,原来还不只是因为我作死的自己打了电话。
而是那个保安提起,在案发之前,只有我去看过王小红,当时是有登记的,而且还说自从我走之后,王小红的情绪就很不对,连保安打个招呼都能吓她一跳。
被他这么先入为主的一说,其余的邻居也都纷纷说不对劲儿,好像王小红就是早预知了会死一样,一个个说的煞有介事,我气的骂了声操,王小红明明早就开始恐惧,开始憔悴了好吗,这些无知的吃瓜群众啊。
然后警方就把我锁定为第一嫌疑人了,不过他们也很迷惑,因为王小红死的太离奇了,对,本子上关于王小红死亡的评价,就只有离奇这两个字,地上血写的我的名字,已经确定是王小红的笔记,也是她的血。
不过警方难得的没有直接定性,而是以否定的态度去查证,还真发现了一些悖论的地方,比如说血迹已经干涸,从时间上看,应该是在打电话报警之前,如果她真的想要说我是凶手,为什么在电话里不说,而且那么清楚的血迹,如果我是凶手,明明看到了,怎么会还允许它留在那儿呢。
可偏偏排除我的话,就一个可以怀疑的人都没有了,按照以前的经验,如果到时候媒体参与,上边再施压,他们即使明知道不是我,也还是会拿我顶罪,但现在不行了,秦家主出手了,他们再怎么样,也无法一手遮天,所以只能把我当成是重要证人处理。
我深深叹了口气,又仔细看了一遍记载,终于从里面发现了一点警方不知道的细节,王小红死亡的时间,跟我们消灭林媛媛,应该是几乎同步的。
也就是说,真的有可能是我们杀了她,因为她已经跟林媛媛共生了,我忍不住挠头,怎么也想不明白,看来还是要问问秦家主了,难道这是魅的特质吗?
我最担心的其实是……林媛媛会不会根本没有真正的消失,死的只是王小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