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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5章 社员:宋家天天吃肉咋了?林断肠还可会抓毒嘞!

    林辰也没预料到他会遇见野羊群喝水的场面。

    野羊,因为没有野人帮忙打理,身上的毛又脏又长,也就刚刚出生的小羊羔可爱一点。

    味道,也更好一点。

    林辰没吭声,野羊群也没拿林辰当成威胁。

    领头羊看了一眼林辰,相当淡定的转过身,对着队伍咩咩叫了两声。

    此起彼伏的羊叫声让林辰觉着脑仁有点炸,而后,他看着羊群迁徙,最后,还剩下一只母羊和一只小羊羔落了单。

    小羊羔刚出生没多久的样子,喝了水,还调皮的玩水。

    上了岸,闹着闹着,扑通一下跪在了母羊面前开始喝奶了。

    林辰:“?”

    不儿。

    你们,真的不跑吗?

    林辰抿抿唇,动作轻缓的掏出了匕首,对准母羊的脖颈,奋力扎了进去。

    母羊应声倒地,小羊羔还没搞清楚状况,母羊倒了,嘴里的食物来源猝然消失。

    它睁着黑白分明的眼睛,抬起头咩咩两声,膝行到了母羊面前,低下头继续吃。

    林辰已经起身,绕到了羊羔身后。

    它们对自己不设防,林辰只能轻而易举的掐住了羊羔的命脉,从母羊的脖颈上拔出匕首。

    干脆利索的给了羊羔一刀。

    一大一小都闭了气,林辰才化身无情屠夫,对羊开膛破肚。

    宰羊他不熟,可挖了内脏敬山神,那真是老熟了。

    想到家里的小金金母子几个跟小灰灰,林辰只把母羊的内脏给挂了上去,小羊的内脏则是随手摘了个一片大叶子,裹了起来。

    拿回家,给孩子加餐!

    内脏的腥膻味太重,如果手艺不到家的话,就算是下足了料子,味道也好不到哪里去。

    林辰有肉吃,自然不会惦记内脏。

    敬山神,敬的那叫一个干脆利索。

    身上的衣裳烤的差不多了,林辰穿上干爽的衣裳,在地上找了根有韧性的藤蔓,从金丝猴的腰部,给它拴上了。

    无他。

    这小玩意看着不起眼,移动速度可不慢。

    要知道,当初躲避蜜蜂的时候,他可比金丝猴早跑路,结果呢?

    还不是被追上了。

    “你可千万别跑,”林辰一边栓绳,一边碎碎念,“跑了,真就死定了,这不是你的栖息地,就算是你凑活吃,凑活喝,等到了冬天,你也会被冻成冰棍的。”

    连哄带吓,金丝猴乖的跟孙子一样,被捆住了腰,也不挣扎。

    扯了一下腰上的藤蔓,老老实实站在了林辰的肩头,还伸出手,薅住了他垂在耳边的碎发。

    林辰:“……”

    疼是不疼,就是你个小玩意儿是真不见外。

    将羊暂时收到后院去,林辰想想自己刚刚的狼狈,对于那个没到手的蜂巢,还是有些不死心。

    思索片刻,他自制了俩火把,带着金丝猴重新摸了回去。

    蜂巢摔在地上,四分五裂。

    晶莹粘稠的蜂蜜,稍微溢出来了一点点。

    林辰躲在暗处,小心翼翼的观察。

    蹲了十分钟,一只蜜蜂都没看见,林辰这才把火把丢到了后院,狗狗祟祟的摸了过去,收了蜂巢,拔腿就跑。

    今天的收获,已经很大了。

    知足常乐,知足常乐。

    林辰扛着羊跟蜂巢下了山,金丝猴就乖巧的蹲在他身上,手里还拿着一块蜂巢。

    不过,里头装的不是蜂蜜,而是蜂蛹,全是蜜蜂幼虫。

    它也不怕掉下去,认认真真的抠里面的蜂蛹。

    白白胖胖的,一口下去,都爆汁儿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林风侠绕着林辰转了一圈,只觉着有些匪夷所思,“你上山,咋啥玩意儿都能遇见呢?”

    “我也想知道,”林辰指了指肩膀上蹲着的金丝猴,“不过,这小玩意儿差点把我坑死了。”

    在得知这点蜂蜜弄的不容易,大队长都有些泪目了。

    “你拿一斤走,剩下的,得交给大队。”

    “我明白的。”

    林风侠见林辰这么懂事儿,心下感慨,“我知道,这有点强人所难了。

    可,规矩就是这么个规矩,咱们……”

    “嗯,”林辰一脸我理解,“林叔,您放心,我懂事儿,也知道好赖。

    该我的,我拿走,不该我的,我一点爪子都不会伸。”

    说罢,他挠挠头,还有些不好意思的,“其实,这蜂巢挺大个的,只是我被蜜蜂追杀,跑走了一两个小时。

    等我回来的时候,蜂巢,就剩下这么一点了。”

    他睁着黑白分明的眼睛,满是澄澈和无辜,“我该早点回来的,这样的话,就能把一整个蜂巢,都带回来了。”

    “一码归一码,你谨慎做事,是对的。”

    林风侠从不希望上山的猎人,贪多,贪足。

    这山林子,不单单是养育了猎人和大队,同样也住着数以万计的生灵。

    要是人自私自利,把东西都搂到怀里,迟早会遭报应的。

    再就是,“你要是回来早了,万一碰见蜜蜂了,咋整?就算是运气好,没碰见蜜蜂。

    碰见吃蜜蜂的猛兽,也是个麻烦事儿啊!”

    野兽,尤其是猛兽,好多都是杂食性动物。

    蜂蜜对它们来说,也是一道难得的美味。

    吃了蜂蜜,再来一口林辰,饱了。

    林辰:“……”

    听出大队长的潜台词,林辰满脑门的黑线,“好的。”

    “行了行了,”林风侠没说别的,欢欢喜喜的,“给你记工分,割肉、割蜂蜜,回了家好好歇着。”

    “妥了。”

    看着林辰扭头到手了那老些东西,大家伙眼红的哟,说话都酸溜溜的。

    “要不还说老宋家猴精呢,这林知青一下乡,他们就下手了。”

    “可不咋滴!你说俺家咋就没有这个命呢?”

    “可得了吧,”旁边,还是有清醒的人,“就他下地干活,不到三天就撅地里的样,一般人家也不敢嫁闺女给他。”

    林辰:“……”

    呵!

    瞅瞅那小心眼的样儿!

    才夸自己几句啊,拆台的就来了。

    奶奶个腿儿的,都说了那是意外,是低血糖,咋过不去了呢。

    自此,话题一转,又开始提起林辰的邪乎。

    林断肠。

    大家伙只能安慰自己,宋家虽然能顿顿吃肉,但有时候,也得接受来自林辰的毒害。

    那一手抓毒的本领,可不是盖的!

    林辰:“!”

    你们,真是够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