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笔趣阁5200 > 科幻小说 > 废土:我的物品无限升级 > 第54章 莉莎小队,喜欢就去表白!
    自行车行驶在缓慢前进的车流中。

    很快林风二人便来到第五村左侧。

    之前外出时路过这里两三次,所以对这一带还挺熟悉,只是每次都走的匆忙,也没停下细看。

    按照莉莎走前留下的说法,林风二人依靠自行车的灵活性,游走在公会附近,很快找到一辆特殊的车辆。

    说它特殊,因为对比附近改装大车,它只有七米长,不到三米宽。

    第五村常驻民,都希望自己作为住家的代步车辆,在保证速度前提下,尽可能有更大的车内空间。

    这样无论是生活条件,还是未来改装做旅店或其他用途,能有更多盈余空间。

    就像黄老板的巴士旅馆一样,原本就一辆小型巴士,顶多八米长,却被他改装成十二米的超级加长版,内置两排八间的包厢,两米一间就是八米长。

    加上驾驶室和后排车尾厢,这样体型的车辆,在第五村中属于普遍现象。

    不少大旅店,都是由挂车改装而来,起步就有十五米。

    所以眼前这辆七米长的“小车”,坐落在一众大车的第五村前排队伍中,显得尤为突出。

    林风带着柳芊,向其骑去。

    很快便在临近时,透过装有防护铁网的车窗玻璃,看到略带熟悉的身影。

    此时坐在副驾驶的莉莎,也通过右侧后视镜,察觉朝自己骑来的自行车。

    一眼认出骑车的林风。

    她打开车门,探出脑袋挥挥手:

    “这边!这边!”

    随后下车走来,接引林风二人,将车挂在两侧的防撞栏上,踏上车后所牵引的板车中。

    二人跟着走上去,这应该是对方用来装货运载的工具。

    而在这块五米长、三米宽的板车上,还有一个两米高的加粗铁笼子,铁笼栏杆有大拇指粗,焊接处还经过特意加固。

    比奴隶市场上看到的生锈铁笼,牢固数倍,一看就不是用来关人的。

    为了这次岩角马抓捕行动,对方显然已经做好充足准备。

    站在三米长的铁笼旁,莉莎略带自豪的拿出一块黑布条,拍拍笼子:

    “到时只要把岩角马关进去,让它在笼里没法回头,再给眼睛蒙上,就能安稳的托运回来。”

    “怎么样,你们决定加入吗?”

    “队伍有几人,我们好安排位置。”

    莉莎看向林风身后的柳芊,这个女人虽然是八级强化,但体态匀称偏瘦,一看就不是队伍里的战斗力量。

    那眼前帅气男人,应该就是队长了。

    林风点点头,自我介绍道:

    “我叫林风,小队的队长。”

    “这位是柳芊,主管后勤的。”

    “我们的小队一共七人。”

    说着,莉莎眉头微皱,因为七人的话就有些多了。

    他们的小巴车为了降低重量,没经过扩宽改造,在整车七米长中,只有五米的后排空间。

    “我们小队只有六人,但六个都是九级强化。这次任务路程时间长,难度很大,加上车内空间有限,所以只招收精英中的精英,最多再添四到五人。”

    林风与柳芊相视一眼,笑着回道:

    “不用,我们队伍也有一辆小型电车,比你们这辆还小一点,但是七个人够住,而且我们的九级强化队员,也有五个。”

    “这次任务,我们双方只要相互合作,或许还有机会,击杀一阶的岩角马!”

    莉莎先是一惊,随即又觉得很合理,毕竟林风之前在公会二楼,就已表现出,对活抓岩角马悬赏令的浓厚兴趣。

    不像其他有自知之明的猎荒者,只是粗略一瞥便匆匆离开。

    林风是在思考悬赏令的可行性,正是看重这点,外加对方棱角分明帅气面庞,很像旧时地球上的彦祖……

    莉莎这才主动上前接触。

    五名九级强化,外加自己这边六人,一共十一名,相加所拥有的实力,能媲美进化者的猎荒队。

    除了高端战力略有不足外,九级强化力量,还要胜过一筹。

    所以林风说的击杀一阶岩角马,或许还真有机会。

    到时候自己队伍,就能凭一阶岩角马的尸体,诞生进化者,正式升为猎荒队。

    莉莎倒不担心对方实力强过己方。

    毕竟他们小队成名已久,队长更是在三年前,就拥有这辆电车,成为常驻民,而眼前面生的林风,应该是刚刚组建不久的荒民小队。

    恰巧最近发了一笔财,把积分都用在堆砌自身强化等级和装配电车上,其他的战斗装备,估计寥寥无几。

    这种队伍有个明显特点,那就是表面看上去光鲜亮丽,实力极强……

    但因为装备简陋或物资短缺,实际的战斗力,远远不如其他一流荒民小队。

    通常都是废土新人易干出的蠢事。

    不均衡发展,导致外强中干。

    也被俗称软脚虾队。

    表面张牙舞爪,好不威风,真刀真枪的上场厮杀后,往往不堪一击。

    而莉莎队伍就需要这样的合作伙伴,好占据整个任务的主动权、主导权,从而实现对林风小队利用的最大化。

    “那就约个时间,一起出发!”

    “我们已经万事俱备,打算明天行动,最迟明天下午昼日与昼夜的交点,六点吃完晚饭就走。”

    “你们呢?”

    莉莎热情的开口问道。

    林风思考了下,订购的电车明天一早就能拿到手,下午在准备准备,差不多也能在昼夜出发。

    于是点点头:

    “没问题,那就昼夜晚六点出发!”

    “到时在绿洲大道左边集合?”

    莉莎摇摇头,补充道:

    “右边!岩角马群前进方向在右边。”

    “还有件事,这次合作报酬划分,因为兽群数量极多,等合作围猎完成分割后,大家各凭本事……”

    “谁击杀的,谁抓到的,就归谁!”

    “尽量不要抢别人锁定的目标!”

    林风笑了笑,认真点头表示赞成。

    知道对方有着丰富的经验,只是利用自己小队帮忙而已,均分自然不可能。

    若是运气不好,自己小队很可能只收获道几具中后期的岩角马尸体,长途奔袭几十公里,最后才赚两三百点积分。

    平均下来,还不够抵扣物资消耗,和装备耐久度下降的折旧。

    但自己也抱着同样想法。

    想借助莉莎小队的丰富经验,先学会如何狩猎抓捕岩角马群,再自己单干。

    达成约定后,莉莎露出微笑。

    随后回到前面营地车内,将此事汇报给队长。

    不久,一名虎背熊腰的男人,从小型电车的后厢中走出。

    同样的外国人样貌,浓密的络腮胡,深棕色头发,两鬓发白。

    满脸皱纹和疤痕,眼神深沉。

    一看就是饱经风霜的废土猎荒者。

    但林风更在意的是,对方身上破旧、缝缝补补的衣服,竟然会是旧地球的沙漠迷彩作战服。

    这个看上去快有五十的老家伙,竟是旧军队出身!

    男人走到林风二人面前。

    目光锁定在林风身上,伸出手:

    “我叫邓肯,这支小队的队长。”

    林风看着这个体型比李虎还高大几分的中年男人,神情凝重,抬手与对方进行握手:

    “你好…我叫林…风……”

    握手瞬间,林风便感受到一股厚重的力量,随着晃动传递而来,让他的回话,变得断断续续。

    邓肯没有一下子捏紧锁死,而是缓慢的收缩握拳。

    任凭林风如何挣扎反抗,仍然抵不住对方的深厚握力。

    这个疑似旧联邦军人的中年外国男,拥有远超普通九级强化人的体质力量。

    林风使出的九百公斤力量,在他不断缩小的粗糙大手掌中,无法撑开半点。

    好在对方并无恶意,也没有锁死。

    只试探下后,三四秒便主动松开。

    林风不动声色收回右手,贴在臀后,手掌因为挣扎,在邓肯手心老茧上,磨出一片片红印。

    “叫我老邓肯就行,年轻人。”

    邓肯面无表情,仿佛刚刚的试探并不存在,又或者在确认林风小队的实力后,渐渐放下戒备。

    林风皮笑肉不笑的回应道:

    “合作愉快,邓肯叔。”

    打个照面后,老邓肯点点头,随即又返回车内。

    一旁莉莎上前,有些不好意思道:

    “抱歉,我们队长就是这样的人,古板的像老古董,一张扑克脸,习惯就好。”

    林风嗯了声,骑上自行车带柳芊离开此地,返回巴士旅馆。

    路上,心思缜密的柳芊,敏锐观察到林风的异样,询问起原因。

    林风便把老邓肯身上,那股不该出现在老人身上的怪力,描述了遍:

    “他的年纪肯定比李虎大,至少四十岁以上了,但那握力,我感觉比完成进化后的陈姗姗还要强……”

    “这点太过反常,要小心这个队长。”

    柳芊两眼微眯,很快想到一种情况:

    “你说会不会是,他在后期强化阶段,提前觉醒出异能?”

    “就像队长你和陈姗姗一样,但他是在身体的力气方面!”

    林风眉头一皱,还真有这种可能。

    这么看来,莉莎一伙人的实力评估,还要因为老邓肯,再上升一个层次。

    已经无限接近于进化者,极其麾下的猎荒队。

    是荒民小队中的绝对强者。

    “再说吧,反正这次合作我们的目的,主要是学习他们的经验。”

    “他们估计待个四五天就回来了,我们还有那么多任务,等他们走后,可以继续抓捕岩角马。”

    “没必要发生冲突。”

    一个大型兽群,至少有成百上千只的岩角马,一阶岩角马数十只。

    目标太多,根本不缺猎物,就像莉莎说的那样,大家各凭本事就行。

    柳芊点点头,清楚这次的联合狩猎,跟上次李虎小队的合作不同。

    荒原狼群只有一个,数量有限。

    找到大型岩角马兽群,根本杀不完,难的只是如何活捉而已。

    林风二人回到巴士旅馆,这时陈姗姗已经带着丁怡,前往澡堂清洗身体。

    洗去上次狩猎狼群时,沾染到的一身血迹与污垢。

    好以一个干净放松的全盛状态,迎接即将来临的长期荒原之旅。

    到时在野外风餐露宿,可就没这么好的条件了。

    至于洗澡的票,自然是老黄免费提供给众人的。

    这家伙现在殷勤不断,盼着陈姗姗和猎荒队成员,日后能提携一二,主要是他那还在圣泉村上学的年幼儿子,需要有人多多关照,才能更有前途。

    而在澡堂内,双人间的木桶中。

    三张票兑换的三百升水,桶中水没过陈姗姗和丁怡二人身体。

    强化等级的提升,尤其前者实现生命层次的质变进化,让二人肤质改善不少。

    皱纹淡化、疤痕消失,更显年轻。

    陈姗姗用肥皂搓洗身体,心情愉悦。

    脸上那条,从侧脸蔓延至皮肤的狰狞疤痕,如今只剩一条浅浅印子。

    丁怡递来一面小圆镜。

    陈姗姗愣了愣,接过之后,对准自己年轻稚嫩的脸颊。

    这么多年来,她第一次照镜子。

    已经快要忘记自己的长相。

    两滴清泪,缓缓从眼角溢出。

    这时丁怡缓缓抓住陈姗姗的手:

    “多亏林风把进化机会让出,你才能恢复过去美貌,摘下面罩,以真面目示人。”

    “所以跟着林风,只要听从命令,他是不会亏待我们的。”

    说着,丁怡擦了擦少女的泪花,语重心长道:

    “但现在问题是,不止我们喜欢林风,有人正在表现得比我们更好……”

    陈姗姗放下镜子,收起激动的情绪,神情逐渐凝重:

    “你是说柳芊,还是李虎小队的阿莲,我们不是队友么?”

    丁怡低叹口气,感情的事对眼前少女而言太过陌生,稚嫩的她还不知道,如何面对和处理这种情愫。

    未来很可能会因此受到伤害。

    丁怡没法改变林风,就得指引、教导陈姗姗,不断提升她在林风心中的地位和重要性。

    坐稳队里的二号位。

    自己跟随陈姗姗一路走来,二者已经绑定在一起,只有陈姗姗这个老队长地位稳固,她才能不被逐渐边缘化。

    虽然为了跟上队伍变强的速度,丁怡也在学习新的能力,提升自己价值。

    但最终还是要看陈姗姗,在队伍里的地位和话语权才行。

    想到这里,丁怡决定趁现在,给年少懵懂的陈姗姗上上课。

    让她了解现在的“危险”情况,得有一定危机感才行。

    而围绕重点,自然就在林风身上:

    “今天下午你做的很好,没有一言不发而是积极参与讨论,体现出身为进化者的重要性。”

    “但只是听从林风的指挥还不够,那样你只能成为一个辛苦的打手,长此以往,其他人也只会觉得你干活都是理所应当,价值体现就会越来越弱。”

    “就跟以前一样。”

    陈姗姗反应很快,立即抓住重点:

    “我得像柳芊一样,抓住众人讨论时的主动权,积极提出各种建议?”

    丁怡点点头:

    “这些都是团队里的作用,是很重要,但还有最为重要的一点……”

    “你与林风二人之间的感情!”

    陈姗姗愣了愣:

    “啊?”

    脸上瞬间泛起羞红,大半张脸浸泡在温水之中,嘴里吐起泡泡。

    咕噜咕噜,咕噜咕噜……

    丁怡露出恨铁不成钢的表情,心想你还在这只会埋头红脸,人家柳芊那,已经要偷家了。

    双手捧起陈姗姗的脸:

    “记住!喜欢就要说出口!”

    “不要怕,少女的脸红胜过一切!”

    陈姗姗犹犹豫豫,两脚丫十只脚头,已经在木头上抠出数道划痕:

    “那,那要是被拒绝了……”

    才出火车站,晚上应该还有一更2k!

    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