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云舒回到办公室,并没有再管全息头盔的事情,也没联系宁盛元,让她好好工作。
她重金聘请宁盛元,就是希望宁盛元能把公司99.99%的事情都处理好,如果不能,她还请宁盛元干什么?
她有自己的事情要做。
江云舒拿起笔,继续写下个实验的规划。
经过这两天的事情,江云舒对自己下个想做的项目有了别的想法,她现在要把这个想法记下来。
虽然她记忆力好,但如果不刻意回忆的东西,记忆也不可能整天在她的脑子里面乱窜,所以,写在纸上是最好的,需要用到的时候一目了然。
江云舒现在每天写一点,十天加起来也写的不少,只要继续下去,月底就能把这个项目计划彻底写完。
至于实验具体什么时候开始……这个得看情况,至少得等公司情况稳定一点吧。
虽然做实验对江云舒来说并不累,但这也要时间,如果公司的事情没有结束,她就不可能全身心投入实验当中。
江云舒并不想自己在探究未知的时候被别的事情打扰,她更喜欢专心地把一件事情做好。
虽然有的时候,一心二用也能解决问题,但是如果条件允许的话,她还是更享受全身心投入探究一件事情的感觉。
江云舒记录完今天的灵感,稍微关注了一下云巅的运行情况,发现没出什么大问题,便没有多管。
如今,网上是一片狂欢和哀嚎交织。
抢到头盔的人喜悦无比,没有抢到的人,则垂头丧气。
云巅陷入忙碌当中,所有人都忙得团团转,只为了用最快的速度把手上的快递送到买家手中。
“总部和业内口碑最好的两个速运公司有合作,我们云巅,作为总部的子公司第一次上战场,绝不能给总部丢脸,必须努力把所有事情都做好。”
“如果有谁故意怠工,那我们只能说不好意思,我们云巅不需要这样的员工。”
这句话一出,员工们心脏一紧。
云巅的工作,已经是他们能力和学历范围内能找到的最好的工作了,如果被云巅辞退,那他们只能选择薪资更低、工作时间更长的苦力工作。
好不容易得到入职机会,他们都很珍惜,现在更是恨不得拿出百分百的努力,让云巅看到自己的努力工作的决心。
宁盛元话说完,看见员工的表情,知道他们都听见了,她心里满意,但脸上并没有什么情绪流露出来。
作为一个公司领导人,情绪外露是大忌。
如果什么情绪都摆在脸上,很容易被合作对象或者竞争对手拿捏,也难以在员工心中树立。
作为一个有过公司管理经验的执行总裁,她不可能犯这种低级错误。
“大家先去工作吧,我会随时检查你们的工作情况。”
“是,总裁。”员工们齐声应道。
在这群员工里面,有个不起眼的中年男人,应道声音最洪亮。
他穿着云巅的统一制服,看上去挺有精气神,但两边的白发,还是昭示了他年龄不小的事实。
员工们陆续散开,准备前往工作地点的时候,陆长耿也跟着人流往外走。
身后有一个人追上他:“陆长耿,你什么时候还我家钱啊。”
“这钱都借了你几年了,我儿子也马上要结婚了,到处都是要用钱的时候,你女儿现在这样,我也很难过,但是这事也没办法……”
陆长耿嚅嗫了一下嘴唇:“我女还没死,昌子就要再婚了?那我孙女呢?我女儿的”
“而且我女儿生病,你们本来就该出钱的,哪有我向你们借钱的道理,”一向老实与人为善的陆长耿脸上难得露出怒容,双手握成拳,隐忍道,“她现在只是睡着了,不是死了,她还活着,还没和你们家离婚,你们要娶媳妇,娶哪门子的媳妇!她会醒来的。”
“这事我不会同意的,我也不会给你们钱。”
给他们钱,让他女儿的老公娶个新老婆吗?
别说他没钱,就是他有钱,也宁愿丢了也不给这些人。
刘畅表情有点难看:“你女儿都当了一年植物人了,怎么可能醒来?医生也说醒来的概率很低,医生都这样说,那是判了死刑,你不要执迷不悟。”
一个植物人,天天住医院,又不能给他们老刘家生孩子,还烧钱,这留着干什么?肯定得离婚啊。
陆长耿也是疯魔了,整天守着女儿,天上就是下红雨,陆雨都不可能醒来。
陆长耿表情悲愤,但是这里是公司,只能按捺住,要是闹起来,搞不好丢掉工作。
刘畅也是抓住了这一点,才在这里叫住陆长耿,说这些窝火的话。
刘畅:“我要先去送货了,总之,五万块钱你必须在一年内还给我们,不然我们就把橙橙送到乡下去。”
反正新媳妇一点也不喜欢橙橙,到时候儿子结婚,橙橙肯定要送走,不过这个暂时不能表现出来。
陆长耿想带走橙橙,得把之前烧掉的医药费全部吐出来才行。
至于橙橙这些年的花费,他们老刘家是认点亏,把这口气咽了。
陆长耿:“你怎么敢的?”
他红红的眼睛看着刘畅,但是刘畅不和他对视,扯了一下嘴角:“我有什么不敢的。”然后就匆匆走了。
陆长耿原地站了一会,但是没有时间留给他悲愤,他按下心中的情绪,前往公司给自己配的车,开车送货。
公司的路线规划得很合理,基本七个半小时的车程,就能把货送到沿路各个城市都分散配送点,陆长耿负责的是晚班,现在,他负责送的货已经配好了。
陆长耿心里乱乱的,随便在车上先吃了点东西垫肚子,就把车开了出去。
他只有小学文化,勉强识字,原本在村里种了寄快递,加上偶尔给别人开大车送货,虽然收入不稳定,但是一年下来也有两万块,这些钱,陆长耿一年花在自己身上的,几乎都没有五百块,剩下的全被他攒着给女儿上学。
他的妻子是个弱智,但是生活可以自理,还能做些简单的家务,陆长耿原本没想和这个弱智的女人的结婚,但女人虽然傻,对陆长耿却很好,见他受伤了,呜哇呜哇哭,还从家里偷药出来给陆长耿,接着被一顿毒打,还冲陆长耿笑得傻兮兮的。
日久天长,陆长耿渐渐心软,在那户人家想把女人卖去大山给别人生孩子的时候,他用自己攒了几年的钱,把女人买了下来。
接着,就是结婚,生子。
虽然老婆是弱智,但陆长耿并不觉得日子很辛苦,反而觉得妥帖,只是好景不长,老婆生下一个健康的女儿后没几年,陆长耿因为去工地讨薪,被人记恨追到家里来,老婆替他挨了一刀,没挺住,去了。
想起这些事,陆长耿就后悔啊,他为什么要当出头鸟呢?
他从口袋里拿出一个白色的玻璃瓶,看着里面的液体,豆大的眼泪和雨水一样落下。
若是,若是早几年就有这些药就好了,这样好的止血药,就是大动脉割了,也能活下来,他试过。
试过以后,他更加难受、绝望。
这世道,没有对他们这种人好过一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