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对不起。”
易书月小声说。
对不起,我以前和你发过很多莫名其妙的脾气。
宋琛一开始没明白她的意思,抱着她走了几步,望见餐桌上空了的小碗,也想起了以前的那场争执。
他当时只是随口一说,没想到易书月会发那么大脾气,他愣住片刻,也发现自己的那句随口会让人听着不太舒服。
他有想过去道歉,但无故承受了易书月一通火气,他也拉不下那个脸再去找她。
那次争执过后他就去学了南瓜粥,打算做给她吃,当作一场无声的道歉,可还没来得及实行,听他道歉的人已经不在了。
“道什么歉?”
想到这,宋琛拍拍她的背,平和地说:“都过去了。”
饭后,宋琛开车和易书月去附近的超市。
他住的楼盘位于市中心,周边产业一应俱全,大型商场一个接着一个。地面往上通常是入驻的各型商铺,地下一层是超市,宋琛挑了规模最大种类最齐全的那个。
他刚推了辆购物车,易书月凑过来,抬抬下巴:“你要买什么?”
“家里的盐快用完了。”他一眼看破她的小心思,“想买什么自己去拿。”
易书月等的就是他这句话。
“那你在调料区等我。”她叮嘱道,“就待在那别动。”
几分钟后,她抱着几袋零食和切片面包回到调料区。想到这段时间一直都是宋琛负责做饭,易书月有些过意不去,可她仔细想想,自己好像也没什么擅长的菜。
思前想后许久,她打算弄点烤面包,涂个果酱应该还是没有问题的。
不知道宋琛喜欢什么果酱,她打算买最常见的蓝莓酱和草莓酱。草莓酱的货架前站着个白裙子的女孩,看起来像大学生,易书月挑选完蓝莓酱,抬眼,发现那个女孩还站在原地。
“你好。”她气气地说,“请问你挑完了吗?我想买草莓酱,被你挡住了。”
“啊。”女孩吓了一跳,急急忙忙往右踏了步,给她让位,视线却仍不断往货架的缝隙瞟,“不好意思不好意思。”
什么东西这么好看?
易书月被激起了好奇心,顺着女孩刚才的角度看过去,唇角忽地僵住。
宋琛身旁站了个她不认识的小姑娘,侧着头,嘴唇一张一合,在和他搭话。
男人手里拿着瓶醋,低着头,似乎在看瓶子上的标签,右手无名指上的婚戒在白炽灯下亮得刺眼。
没接话,也没分给人家眼神。
易书月有点无语。
现在的年轻人这么不矜持的吗!这么大这么亮一个婚戒没看见吗!
一口气堵在心里下不去,易书月说话不过脑子,等意识到时已经喊了出去:“老公!”
话音刚落,所有人不约而同地顿住。
易书月身边那女孩看她的目光称得上惊悚。
听到熟悉的声音,宋琛回过头,往四周望了圈,终于在货架的缝隙瞥见易书月眨巴眨巴的眼睛。
“喊什么。”他掉头,推着购物车往她这里来。瞥见她怀里抱着的零食,眉头微皱,还是没说她,“买完了?”
“没,这只是一部分,我抱不下了。”
早在宋琛回应的时候,那两个女孩就没了踪影。想到刚才的事情,易书月瞅他眼,忍不住开始碎碎念:“宋琛琛,已婚男人最重要的是什么,是守男德。”
“最典型的就是不要和路上的小妹妹讲话。”
“……”
尽管这口锅背得莫名,宋琛没反驳,只心情极好地嗯了声:“知道了。”
“你刚喊我什么?”
这会轮到易书月沉默:“……”
想到刚才脱口而出的称呼,她有些羞耻,恨不得把自己砸扁再一头塞进泥巴里。
她干巴巴笑了声,试着转移话题:“你什么时候戴的婚戒啊?”
她也是刚刚才发现。
以前没注意过这个,她只记得做那种事的时候,宋琛手上没戴婚戒。
宋琛不着痕迹地看了眼她的手,光秃秃的,什么都没有。
他说:“在你不戴的时候。”
易书月一下没反应过来。
回过神,才觉得他这话听起来怪委屈的,像在外打工赚钱的丈夫回家发现自己的新婚妻子跟人跑了,而自己就是那个渣女。
换作往常,易书月早跳起来和他闹了,然而……她确实记不太清自己把婚戒放在哪里,如果不是看到他戴,她压根就想不起来还有这个东西。
她低着脑袋,不敢说实话。
易书月心虚表现得很明显。宋琛眯起眼,索性直接开口问:“你的婚戒呢?”
戒指是忠贞的象征,也是这个人已经有主的证明,对男人和女人都管用。
小姑娘眼神开始飘了,四处转悠着就是不敢看他,被宋琛掰着脑袋强行摁回来,认真看着他的眼睛。
半晌,他认输似得松开她,平静地问:“还记得自己丢在哪里了吗?”
易书月远没有自己重视这场婚姻,宋琛是知道的,她不愿意戴婚戒,把戒指随意乱丢,他也早做好了心理准备。
无论她的态度如何,他总得先表明自己的立场。
他始终记得,易书月说过自己喜欢干净的人。
高中追她的人并不少,同校的,别的学校的都有,其中不乏外貌条件优渥,家境也不错的男生。
宋琛就撞见过有人向她表白。
他记得很清楚,那天阳光很好,云高而远,学校组织高一高二的篮球赛,高三待在教室自习。但当时高三课业不多,压力又大,下去凑热闹的不在少数。
那时易书月才追他两个月不到,他被好友拉着下楼,说去看看学弟的风采。
好友说,高一有个名气很大的体育生,在年级里很受欢迎。
他下楼时刚好一场比完,场上充斥着欢呼声和喝彩声,都在喊那个体育生的名字。
“厉害啊。”好友满脸揶揄,拍拍他的肩感叹,“上次有这阵仗,好像还是你决赛那会儿,宋琛你校草地位不保啊。”
这不是学校第一次举办篮球赛,宋琛高二时也参加过,职位是前锋,决赛时他一个人拿了八分,接下来的一个月,每天都能在抽屉里看见情书。
宋琛对校草这种称呼没有任何兴趣,他对任何别人强加给他的评价都没有兴趣。
少年兴致缺缺地转头:“走了。”
却在不远处的角落望见易书月,她面前站着一个比她高很多的男生,额间还有未擦干净的汗,好像就是那个体育生。
好友也注意到了:“这不是死缠烂打追你那小姑娘吗?”